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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住建厅发文:关于开展存量纸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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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存量纸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为做好改革衔接工作,我厅将于近期开展存量纸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证(以下简称“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下放至我厅实施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纸质证书(资质范围见附件)。


  二、换证时间


  2021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


  三、换证流程


  (一)企业登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网上办事-业务事项申报-换发电子证书”提交申请,并上传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纸质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二)企业提交换证申请,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通知后,按短信要求将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纸质资质证书交回或邮寄至厅对外办事窗口,由我厅制发电子证书。


  (三)企业登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打印电子证书。


  附件:换发电子证书的资质范围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8日  



附件


换发电子证书的资质范围


一、勘察资质


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二、设计资质


(一)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轻纺、建材、农林行业及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二)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


(三)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三、施工资质


(一)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二)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监理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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