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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自2022年1月1日起,部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
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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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住房城乡建委决定将部分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放资质审批权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工程勘察乙级及劳务资质、部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首次申请、增项、延续、升级和重新核定事项的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具体详见附件)下放至我市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资质审批权限承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配齐配强资质审批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二)规范审批行为。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审批工作流程,及时公布办事指南,严格按照资质相关管理规定、标准、文件要求做好审批和监管工作,按照“互联网+政务”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无纸化”申报和审批,确保承接事项顺利实施,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备案。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进行抽查,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依法予以纠正,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情况,情节严重的,收回下放审批权。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抽查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勘察设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其他事项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本次已下放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证书内容变更、增加副本、更换证书、遗失补办以及注销资质事项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的资质,除企业名称和经济性质变更、增加副本、更换证书、遗失补办以及注销资质事项外,其他证书内容变更事项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受理的资质审批和变更等事项,仍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办理。


(三)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有任何情况或问题,可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咨询(联系电话:023—63670919、023—63670289)。


附件:重庆市下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重庆市下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


一、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含工程钻探、凿井)。

二、工程设计资质

(一)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轻纺、建材、农林行业及专业乙级资质。

(二)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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