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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办三级!住建厅:可直接申办房建、市政二级资质,业绩指标放宽!
发布时间:2022-05-0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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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甘肃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新旧资质标准转换空档期内资质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办省级审批权限内的房建和市政行业有关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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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考核,注册建造师中30%的人员(四舍五入)需主持完成过相应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1项以上,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不列入考核指标。


3、资质重新核定前,重组、合并、分立、法定代表人及跨区域变更业务不予办理,企业注册人员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予以锁定。


4、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再受理按此通知标准提出的资质申办事项。 


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在《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中就提到: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

在2021年6月29日,住建部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明确指出: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丙级、丁级、三级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


那么,建设工程企业就有一个疑问:施工企业已经取得三级资质的,现在该怎么办?

在《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中也明确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相关丙级、丁级、三级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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