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8172008000

服务导航
Service navigation
服务导航
导航

新闻中心

news

行业动态

住建厅: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始申报,企业提质行动奖励资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浏览次数:0

4月28日,山西省住建厅等21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第62号)。


在资质方面明确:申请建筑业资质增项不受起步级别限制,企业及其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后申请省级审批的资质升级、增项事项,可使用企业建造师在原企业期间主持完成的业绩。


新资质标准出台后,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成立的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母公司具有的同类别资质,可使用注册建造师在母公司注册期间完成的我省工程业绩作为资质升级企业业绩认定。


对省外具有施工特级资质(综合资质)企业总部迁入我省的,省级财政在次年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省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资质(综合资质)的,省级财政在次年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6月27日山西省厅发布省级建筑业提质行动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如下:


原文通知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629172710.png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建筑业提质行动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第1115号)

晋建市函〔2022〕111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关于印发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建市字〔2022〕62号)、《关于印发省级建筑业提质行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资环〔2022〕72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省级建筑业提质行动奖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本省企业资质升级奖励

自2022年1月1日起,首次获得特级(综合)资质的我省建筑业企业。

(二)外省企业落户奖励

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总部迁入我省的具有特级(综合)资质的省外建筑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我省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特级(综合)资质的,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对具有特级(综合)资质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入我省的,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材料申报及初审


(一)材料申报

申请奖励资金的建筑业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注册地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省综改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下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山西省建筑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一年度税收完税证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材料初审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验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申报材料和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文件报送省住建厅,同时将相关信息填报至“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库信息系统”。正式申请文件同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四、有关要求

1.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奖励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更多本省企业提档升级,外地优质企业来晋安家落户。

2.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7月18日前将初审结果和相关申报资料以市为单位报送省住建厅。

3.对于7月18日以后新增加的符合奖励条件企业,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与省住建厅进行对接,按照省级财政预算要求组织补报。

附件:山西省建筑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wp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7日  


热门资讯

版权所有:广西正明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号:桂ICP备170066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