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对广西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3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系统梳理,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存在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问题(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为做好整改工作,现提出整改要求,请各有关企业认真落实。
未持续保持人员许可条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应在8月20日前登陆国家能源局资质与信用信息系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36号令)规定的相关持证条件。
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人员许可条件的,南方能源监管局将依据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许可证类别和等级,不满足最低许可等级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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