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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起:申请资质时,需上传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同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业绩表/承诺书的照片!核查所有人员社保缴纳凭证!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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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一(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


近期,我局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提供的主要技术人员证件、业绩无法有效辨别真伪,且多次接到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有关技术人员投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从2023年8月2日起,申请人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按以下提示办理:


一、资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附件2、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及其他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要求,通过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其中:


(一)技术负责人等技术人员有关材料:


1、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见建市〔2015〕20号文件附件3)。


2、技术负责人(含专业技术负责人)同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业绩表的照片,且照片清晰。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关声明或承诺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或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企业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上传以上两份承诺书可以合并为一份,上传时要求同步上传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手持身份证和上述承诺书的照片,且照片清晰。


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1.开展社保核查。有关企业在取得相应资质许可后3个月之内,经办人员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所有人员社保缴纳凭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核查。


2.开展业绩核查。①对正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将企业业绩、个人业绩(公司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专业技术负责人)纳入公示内容,并在我局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②对已经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我局将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采取官网公告公示、发函协查等方式,对企业业绩、个人业绩(公司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核查。③对经核查存在业绩造假的,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处理结果及时在我局官网公布,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特此提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温馨提示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办理)


近期,我局在办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提供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有关证件、业绩无法有效辨别真伪。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从2023年8月2日起,申请人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时,按以下提示办理:


一、资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以及“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其中:


(一)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等技术人员有关材料:


1.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同时手持身份证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的照片,且照片清晰。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关声明或承诺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或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企业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上传以上两份承诺书可以合并为一份,上传时要求同步上传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手持身份证和上述承诺书的照片,且照片清晰。


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1.开展社保核查。有关企业在取得相应资质许可后3个月之内,经办人员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所有人员社保缴纳凭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核查。


2.开展业绩核查。①对正在办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将企业业绩、个人业绩(公司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专业技术负责人)纳入公示内容,并在我局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②对已经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我局将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采取官网公告公示、发函协查等方式,对企业业绩、个人业绩(公司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核查。③对经核查存在业绩造假的,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处理结果及时在我局官网公布,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特此提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温馨提示三(选择资质代办机构注意事项)


随着建筑业资质改革措施不断落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深化,现在建筑业资质审批不仅简化了审批流程,降低了资质的申请门槛,甚至还取消了部分建筑资质,这样既加快了企业获得资质的效率,又缩短了获得证书的时间,使企业能够尽快投入到工程建设中。目前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一部分企业可以直接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报,一部分企业会寻找代办机构办理,但在寻找代办机构的过程中有许多坑需要避免。


1.由于市场较大,存在长期收益,各种资质代办机构较多较杂,所以承诺时间短、费用少、门槛低的代办机构,可能会存在风险隐患。


2.资质申报对材料要求准确、真实,所以,如果承诺100%过关的,绝对是夸大其词。


3.宣称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合作关系”的资质代办机构统统不靠谱,企业符合资质标准就会给予证书,不符合就会被撤回。


4.建筑资质代办理,要按国家标准准备相应的从业人员,因此一些代办机构就会造假,要么是找的人员挂靠时间不足,资质办理下来就马上撤走;要么直接PS造假的从业人员。但在大数据技术发达的今天,通过系统自行查重严打挂靠,会导致企业被建筑主管部门核查,甚至撤销、撤回企业资质。如果选择资质代办机构,一定要认真考察、仔细甄别,以免对自己的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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