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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0

4月24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本证书上所有“换领资质”项与“非换领资质”项可同时申请延续,也可分别申请延续。同时申请延续的,资质证书上所有资质项须一次性提交申请。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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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资质延续范围和时限:精准把握,避免逾期

建筑业企业需要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这里要特别注意,同本证书上的换领资质” 项与 非换领资质” 项,既可以同时申请延续,也能分别申请。若选择同时申请,所有资质项必须一次性提交;分别申请时,换领资质” 项或 非换领资质” 项也要各自一次性申请。对于不满足资质标准条件的资质项,企业应及时办理注销,否则会影响其他资质项的延续。
此外,企业完成部分资质延续后,原资质书上其他资质的有效期保持不变。但要是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延续,将一律不予受理。所以,各位企业一定要提前规划,合理安排申请时间!

二、企业信息维护:做好准备,轻松申报

现在省级资质事项已启用智能化审批功能,企业做好企业库、人才库信息的日常维护至关重要。只有确保资质申报前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在申报延续时,才无需提交法人承诺书、延续承诺书、企业人员社保证明和注册证书等材料,这些信息会自动从政务共享数据采集验证。
不过,如果资质有效期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因政务共享数据源问题无法通过系统预检,也不用担心,可以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人工审核。大家平时就要重视信息维护工作,避免因小失大。

三、资质异常标注:合规经营,远离风险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 号)要求,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动态核查,不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会在相应平台上被标注 资质异常。被标注 资质异常” 的企业,在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这就提醒企业一定要严格遵守资质标准,规范经营,别触碰红线。

四、其他注意事项:细节到位,顺利办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实施的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延续仍由这两个部门办理。企业可以留意三库一平台” 首页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常见问答,里面有详细的操作指引,帮助大家顺利完成资质延续办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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