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钦市建管〔2022〕216号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审批事后监管,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严肃查处资质申报中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桂建政务〔2022〕10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2下半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桂建云平台信息未完善、经营状况异常的建筑施工企业。 对照现行资质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文件规定,重点核查企业人员是否满足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况,其中对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还需核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二是注册建造师达标情况,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和“桂建云”平台中的信息进行认定。〕 (一)2022年12月26日前,被核查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到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查: ⒈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样式见附件2); ⒉ 技术负责人名单(样式见附件3),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网查路径、个人工作简历、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核查资质为资质标准中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需提供《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样式见附件4); ⒊ 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样式见附件5)及近1个月社保证明; (一)请钦南区、钦北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告知辖区内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受检准备。 (二)请各企业及时登录“桂建云”平台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在“桂建云”平台进行更新并告知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因联系方式不准确,造成有关信息等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自负。 (三)加强动态核查。本次核查后,我局将在“桂建云”平台对注册人员变化进行自动研判、预警提示,强化人员变更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资质核查长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施庆扬,0777-2862086。 附件:1. 2022年第下半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受检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