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撤销53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企业许可证的处置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浏览次数:0
关于撤销53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的处置通告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国能发资质(2021]37号)“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决定”有关规定,拟撤销以告知承诺取得许可后逾期不整改的53 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现将处置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30日(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0日),公告期满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咨询方式:020-85125209(广东)、0771-5784938(广西)0898-66526086(海南)
附件:以告知承诺取得许可后逾期不整改的53家承装(修试)企业清单
南方能源监管局
2024年3月8日
主动公开